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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包括法定休假日。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由各地《人口与计...
陪产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并没有全国统一规定,各省市均有各自规定。 譬如 四川:晚育护理假10天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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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一、陪产假工资结算方式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二、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即可,自2012年6月起,南京市的最低工资已经调到1320元,即支付1320元的百分之八十1056元即可。《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南京市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津贴。未约定病假津贴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病假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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