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
哺乳期工资标准的规定为: 1、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哺乳期工资,也不能因为女职工哺乳而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应安排每天一小时的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哺乳期的工资一般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标准发放。具体的标准没有法律规定,一般各省对于哺乳期会有相关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父母奖励费不发。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前线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