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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商标使用授权书的范本 商标使用授权书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 商标使用授...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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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商标权的使用条件如下: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其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商标的实际使用。只有通过实际使用,在相关公众中才能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产生联系,从而起到区分来源的功能。
个人商标使用权限即为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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