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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局是不接收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下,如采取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员工和派遣单位各执一份。...
虽然在劳动合同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给员工劳动合同,但一般来讲,应当在合同生效后尽快给劳动者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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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 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你说的合同是两种合同; 1、第一种:需要劳动部门审核的合同是社保合同,办理社保的时候需要这个合同做证明材料才能给员工办理;(一般时限为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办理下来都是正常的。) 2、第二种:你说的不需要劳动局审核,只需公司盖章的合同是公司内部用的《聘用合同》;合同内容有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等;这份合同只是证明你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
最高《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应当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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