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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案情你没有介绍,按照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来看,如果铁路运输部门存在过错,对旅客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明确规定限额赔偿...
旅游时游客受伤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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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客运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竞合的情况,可以择一进行诉讼。从法律规定来讲,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一般我们会建议选择侵权纠纷。目前的问题可能举证比较困难,你需证明使你受伤的是哪家公交公司、哪辆公交发生的事项,接下来就是你的损失证明(医院的一系列材料)应没什么问题。为了证明你的伤害程度,可以选择进行伤残鉴定。
1、赔偿的标准。1)旅客伤亡赔偿标准:旅客受伤治疗后,身体部分功能丧失,应按功能丧失程度给予部分赔偿金。保险费,最高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具体标准参照《铁路旅客伤害赔付五险一金.赔付百分比表》的相关规定。旅客死亡的,按最高限额赔偿。关于旅客伤亡的赔偿范围和费用计算标准,实践中可以看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2)对旅客携带行李的赔偿标准:对旅客携带行李的损失、不足、变质、污染、损伤造成的实际价值损失、实际价值赔偿的变质、污染、损伤降低原价值的行李、包裹、行李,根据损伤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加工、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如果损失程度在赔偿限额内,按照上述实际损失赔偿,如果损失超过赔偿限额,按照限额赔偿。2、赔偿限额。铁路运输企业应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1)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2)对旅客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另外,在实践中,第一,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上述赔偿责任的限额,第二,对旅客带行李的损失赔偿,损失由铁路运输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实际损失赔偿。
首先,旅行社应为旅客购买意外保险,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形成保险律关系,当旅客受伤后,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险种和投保范围,由保险公司依约进行赔付。其次,如你乘座的大巴车是旅游公司租用其他单位的,你与承运人之间形成的关系,是旅客运输法律关系。承运人有义务保障旅客在乘车时段(即从上车开始至安全下车时止)的人身安全,当你受伤后,承运人有赔偿的义务。最后,关于赔偿的责任问题,承运人有否过错?你自己在车尚未停稳是处于什么状态,有否违反乘坐规范(即是坐着,还是急于下车而站立着)?前面压着你的人有否违反乘坐规范(即是坐着,还是急于下车而站立着)?在分担责任时,是根据有无过错来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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