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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看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如《青岛市崂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补偿: (一)计划免疫保偿范围内发生传染病...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本单位当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省市略有差异):(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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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2.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妻子全额报告,丈夫报告一半。2、据市医疗保险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增加新生儿医疗费用支付项目的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将新生儿医疗费用纳入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3、参加保险的员工生育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医疗费可以用生育保险支付。其中包括正常生育新生儿医疗费、剖腹产新生儿医疗费、新生儿急救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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