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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八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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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你的陈述:1、根据《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理解为:普通人通过常识就可以认定事故的发生构成工伤,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构成工伤的认识是一致的。因此,对构成工伤认识的一致性,是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的主观前提,而此时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只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形式和程序上的需要。由上,如果用人单位从善意、客观的角度认为该事件不构成工伤的,则用人单位没有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义务;即使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已支付的相关费用也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偿;如果经认定不构成工伤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补偿。2、本案中,如果确信是工伤的,公司与包某之间对工伤的发生没有异议的,公司先前垫付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需要垫付的其他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赔付,这对公司的垫付款的回收是有保障的;但如果公司不能确信是工伤的,经相关部门认定也可能不是工伤的,公司的垫付行为将会承担最终可能得不到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以及包某返还的风险,因此公司的贸然垫付在法律上是存在不能回收的风险。综上所述,排除不计回报和代价的人道主义精神,单从法律和风险的角度出发,公司在包某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之前,不应再继续垫付其他费用,以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上
单位是否要全额赔付医药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单位已经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所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该由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待遇(包括赔偿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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