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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规定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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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6.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7.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展开剩余46%
根据你的陈述:1、根据《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理解为:普通人通过常识就可以认定事故的发生构成工伤,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构成工伤的认识是一致的。因此,对构成工伤认识的一致性,是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的主观前提,而此时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只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形式和程序上的需要。由上,如果用人单位从善意、客观的角度认为该事件不构成工伤的,则用人单位没有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义务;即使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已支付的相关费用也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偿;如果经认定不构成工伤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补偿。2、本案中,如果确信是工伤的,公司与包某之间对工伤的发生没有异议的,公司先前垫付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需要垫付的其他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赔付,这对公司的垫付款的回收是有保障的;但如果公司不能确信是工伤的,经相关部门认定也可能不是工伤的,公司的垫付行为将会承担最终可能得不到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以及包某返还的风险,因此公司的贸然垫付在法律上是存在不能回收的风险。综上所述,排除不计回报和代价的人道主义精神,单从法律和风险的角度出发,公司在包某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之前,不应再继续垫付其他费用,以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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