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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境外收购国家秘密罪的法院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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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刑法漏罪归原审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虽然犯罪地、服刑地公安机关、法院均有管辖权,但由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将已决犯异地解押的问题,明显不属于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事宜。
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期不再危害社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具体来说,不再危害社会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犯罪情节轻微;(2)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发现新罪”,对于漏罪的表述是“发现漏罪”而不是“犯漏罪”,从这种立法表述的区别中,我们不难得出,刑法将因“漏罪”撤销缓刑限定在“发现”时,也就是说,只要“漏罪”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就应当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此可见,缓刑的适用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缓刑的适用对象只限于罪行较轻的人,即应当是宣告刑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二是将缓刑犯放归社会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不致再危害社会”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犯罪情节,二是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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