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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违法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开除劳动...
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中有规定员工工作超过了10年就不能辞退,因此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的说法并不是真的。而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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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可开除。 1、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2、《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 4、除名的条件是,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经批评教育无效,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连续工作10年以上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裁员的条件是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裁员,单位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也有相关的补偿方法。请问现在是什么情况?建议你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超市上班是卖面食的,9点到9点半是自由打折的时间(超市又没规定放打折牌)昨天9点半一个正在上班还穿着工作服的内部人员来买来问我打折不我就给她打折,领导穿便衣来买就没给她打折,就把工牌没收了,说的要开除,让我回家等,开除我的理由是你给她打折为什么不给我打折(领导把工牌给我收了让我在家等通知我现在该怎么办她也没明确说开除)就因为这个他有可以开除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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