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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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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办理附条文如下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1个或者1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的风险有哪些这个来说首先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很差,如果把他们用在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上,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很难保证正常运行,即使能保证正常运行,也很难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所以企业也不可以把这种用工用在关键岗位,或者是一线岗位上,而是只能用在辅助性的岗位,或者二线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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