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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当事人终止劳动合同,如果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当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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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终止,符合法律规定的,没有赔偿金。但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一)因为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二、用人单位终止合同违法的,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支付赔偿金。
如果合同终止属于违约的情形,那么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到的损失,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终止属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此时双方对此都无需承担责任的,没有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单方面终止合同一般需要赔偿,当事人一方无理由提前单方终止合同的,要进行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发生损失的实际数额来确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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