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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形不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可向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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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确定你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承担非本人主要责任,即你在交通事故中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应该视同工伤。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条14条第6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无论职工的责任大小、是否属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是否在道路上发生,只要职工不存在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醉酒、自残或自杀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该职工违反交通法规并不等于违反治安法规,本人认为,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先即使您位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所以您的上述情况,属于工伤情形。 而如果您工作的用人单位并未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至于您遭受工伤后能够提起哪些赔偿项目,则要视您具体的工伤鉴定结果而论,一般会有医疗补助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住院)、护理费(需要护理的)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请求伤残津贴。 建议您可以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咨询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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