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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缴纳就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这是不合法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
从公司和你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开始,公司就应该给你上社保,这样的拖延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像你们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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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有更妥当的处理办法。第一,工作2个月一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老板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二,老板收取抵押金,违反了第九条的规定;第三,如果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的规定。随便根据哪一条,你都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等老板批准。 2.同时,你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仲裁、司法机构申请仲裁、起诉,主张你下列权益:第一,根据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索回抵押金,老板还要受到500—2000元的罚款处罚;第二,老板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八十二条规定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给你的双倍工资;第三,应当按月为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四,试用三天的工资,有足够证据支持的加班工资;第五上述补发工资的50—100%的经济补偿金。此外,解除劳动合同时,工资同时结清。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同时要求公司为你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 3、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说公司大多数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他们会到公司了解情况的。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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