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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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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有限期的制度。这个限期的最高年限根据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不同的用途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物权法房屋使用权】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后自动续期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的性质不同,年限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1)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1)农用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无期限。 (3)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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