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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为开发商设定了诸多明示、通知、告知或说明义务。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如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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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该办法还规定了开发商不履行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接受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责任。
这个你们交钱了应该找开发商开具购房发票的,税应该开发商承担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A律师或者到A律师办公室咨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只要证明,没有告知即可。 2、商家告知义务并非仅仅是口头。在现代商品社会,商品日益复杂,口头说明已经无法满足使用的需要。因此,商家告知义务的履行更多的是依靠产品附随的说明书和使用事项。因此,在说明书中表明的事项,视为商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 3、此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如果你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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