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罚款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随时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将随时追缴。因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原因缴纳确有困难的,...
单纯地不缴纳罚金是不会撤销缓刑的。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被告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罪犯没交罚金,原则上对减刑是有影响的。但是,确实因家庭困难而无力交纳者除外。 法院对于以下三种情形原则上不予减刑、假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的狱内消费、存款余额或者前二者之和超过财产刑或者附带民事赔偿数额的。 2.罪犯在服刑期间的狱内月均消费额较高的。 3.假释案件中罪犯所承担的财产刑、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全部执行、履行的。
1、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2、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缴纳1/3的至少的;3、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4、不缴纳罚金,对最后一次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少减几个月,你能减1年6个月,他给减1年3个月左右,但是也不能确定,每个法院不一样。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总之,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个通知,其精神是: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减刑的适用条件: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