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房产过户

2021-12-22
房地产转让的定义:房地产转让是指通过转让、销售、赠与、继承遗产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从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整个过程。房地产转让有几种不同的情况,包括继承房地产转让、赠与房地产转让、二手房屋转让等。(1)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明;(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应当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者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书,或者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者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转让应当提交有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让,应当提交产权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土地价格的,应当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支付土地价格的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当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转让证明;(12)应当提交相关组织的法律规范性商品房地价格转让补偿;3、房地产转让注意事项1。单位购买私人住房的,还应当提交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委托书(收件窗口收到)、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非住宅转让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或者公证书,受托人应当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房屋已出租,承租人不是承租人的,应当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5、共有人应当出具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共有权证明;6、法院判决的,应当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到交易中心办理转让手续,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