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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您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您受伤的情况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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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进行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1、伤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符合第(三)项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公司未在此期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害者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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