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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放高利贷法律问题探讨

2024-12-18
这种行为被视为非法。单独发放高利贷款本身并不构成罪行。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高利贷是指收取极高利息的贷款行为。因此,以下三点需要注意:首先,根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否则将被认为是高利贷,而法律不予保护。其次,高利贷的判断标准并非仅仅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基准,而是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单独制定相应的民间借贷指导利率。如果超过该指导利率的最高限,就可以视为高利贷。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超出法定指导利率的部分无效,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相应利息。最后,在司法领域中,我们主张保护正当的借贷关系,促进生产活动的开展以及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因此,对于具体的借贷情况,我们会进行深入的分析解读,进而判断是否符合高利贷的构成条件。最重要的是,从界限划定时考虑,民间借贷的高利贷本身并未涉及可涉嫌犯罪的问题。 高利贷是得不到国家法律切实保护的一类行为,并且法律会严惩各种形式的高利贷行为。进一步来说,如果在发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涉及到犯罪行为,那么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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