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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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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续订的程序如下:(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三)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及时与对方协商; 2、原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发生较大变化的,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一式两份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和手续。
为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为该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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