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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 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 1、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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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首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自己的医疗费用、实际工作日期和咨询医生的后续治疗费用,确定合理的金额,要求单位支付。第二,协商不成的,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后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一年的时间限制,如怀疑构成残疾,可向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结合您的表述,虽然您的伤是在国外发生的,只要您的伤情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伤情形,您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规定了单位在伤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有申报工伤的义务,但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给您申报工伤,那您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工伤认定。千万别超过了一年的认定时效!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劳动仲裁索赔。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伤后单位安排您回国休息,医疗费、机票在工资中扣除是不应当的。 最后特别提醒您,认定工伤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病历、诊断书、劳动合同书、受伤经过证明等。 提醒您: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用人单位没有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公司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治疗养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以及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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