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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你要求公司支付前几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是很难的,也是有争议的,你虽然3月份进公司上班,同年7月补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落款日期是...
三月份的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相对人为甲方()和乙方老王,如果因该合同产生纠纷,双方为当事人;第二份终止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它只对甲方的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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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绝大多数企业发薪都是“先做后付”的。8月22日发7月份的工资是正常合法的。 2、你与原单位尚未结清费用,如果有约定和应该支付的依据,你可以通过与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3、法律规定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至于走银行还是发现金都不违法,并且都必须履行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单位有权“代扣代缴”。
【法律意见】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4月10号发的就是3月份的工资。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就生效了,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但是劳动合同本身是否有效还要看是否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果有就是无效或部分无效。 2.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或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3.三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不超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否则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3-1=2个月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 4.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则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按照不满半年工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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