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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 (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
债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 (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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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二、债权清理原则是什么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 4.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短期债券违约的定义 短期债券或短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等; 1.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1.企业本身资金不足 2.遭遇合同诈骗 3.合同签订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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