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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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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物业是可以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的,通常分为下面几种个情况中: 1、业主欠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住宅停水停电。 2、突遇灾害性事故时,例如,遭遇自然灾害,或维修水电路等。 3、根据相关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 实际中,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你停电停水的,那是违法行为。公共服务是强制缔约,只要没有欠费,就是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也无权停供,而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这样做。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不过,你需要注意地是,即使物业是有权对你停水停电,但都不是因为他是有权,而是因为他是被授权的。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涉他条款,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部分城市对物业管理也做出了约束,如《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不得以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用或者其他原因为由中断用户的正常用电”.违者将被责令立即恢复供电,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万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代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也就是说,用水用电人享有要求供水供电的权利,而供水供电人则享有收取水费电费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其不享有停水停电权。停水停电权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合同履行抗辨权。你可以给供水企业打电话说明物业停水问题,要求供水企业修理楼下自来水管道,并可以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再给房管局打电话,说明物业擅自停水,并和物业说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从业主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关系看,水电气热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管理小区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无权也不应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而应选择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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