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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投诉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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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物业是可以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的,通常分为下面几种个情况中: 1、业主欠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住宅停水停电。 2、突遇灾害性事故时,例如,遭遇自然灾害,或维修水电路等。 3、根据相关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 实际中,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你停电停水的,那是违法行为。公共服务是强制缔约,只要没有欠费,就是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也无权停供,而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这样做。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不过,你需要注意地是,即使物业是有权对你停水停电,但都不是因为他是有权,而是因为他是被授权的。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涉他条款,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部分城市对物业管理也做出了约束,如《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不得以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用或者其他原因为由中断用户的正常用电”.违者将被责令立即恢复供电,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万以下的罚款。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你不交暖气费,物业给你停水停电是完全有可能的。按理说水、电费和暖气费是两码事,就暖气费而言,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支付,但不应该以此为由给你停电停水,只要你不欠水费或电费;
业主和物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加之,业主供水供电是分别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供水供电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来获取的。它和业主要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是两码事。物业公司显然这样做是错误的,而且是违法的。如果因停水停电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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