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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
检察院退出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调查案件部分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退休侦查是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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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侦查,也叫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诉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退侦一般处于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如果刑事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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