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入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时,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等,并说明...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开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河流水电开发规划、重大产业布局以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布局等,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并与区域和流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一)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因取水权转让引起取水量改变的除外;(二)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三)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1,555人已浏览
1,562人已浏览
1,0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