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经营许可申请书;2、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
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非法终止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应当有不少于200万地注册资本,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和合法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在市区人社局网站下载)(提交原件,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以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的固定经营场所);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7、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及与身份证符合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文本;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0、法律、法规、安全的相关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5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