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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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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别在于人主观意识上的错误。一般的刑法理论认为事前防卫属于假想防卫(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的一种。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而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事前防卫也称为事前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和事先防卫均不成立正当防卫。 假想防卫是不存在不法侵害,而事先防卫是不法侵害还未开始。 假想防卫,是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事前防卫也称为事前加害,主观上属于故意。
根据《刑法》的规定,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违法侵权,实施防卫结果而造成损害的行为。意外防卫是指客观上,肇事者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进行非法侵权,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为了非法侵权,肇事者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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