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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
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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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户口迁移的总流程是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若居委会无法编好户号则不能迁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告结。
我们现在准备签订一份新的关于户口迁移的合同,全文如下,请您看看这是不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另外,我还需要添加什么条款来保证我的权益不受损害。 房屋户口迁移合同 甲方于2009年11月份从乙方手中购买浦东新区二手房(房屋具体地址)一套,现在过户已经完毕。合同约定2010年1月31号前卖方将该房产名下所有户口迁出,并且2001年1月31号进行房屋交割,付尾款3万。 但是现在乙方户口无法及时迁出,必须等到乙方所买的新房过户之后才能够将其户口迁出。乙方所买的新房将于4月底过户完毕。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户口(该房产名下所有户口)迁移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按时迁出户口的声明 乙方保证在2010年4月31号之前,将房产名下所有户口迁出。乙方愿意以购房尾款作为本合同保证金。如果未能按时完成,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约定参见下面条款。 第二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将全部户口迁出,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办法如下: 1.本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一条款规定的时间迁移户口,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人民币100元作为滞纳金。 3.乙方对户口暂时无法迁出期间,对户口在该房产名下所有权益放弃的声明 第三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甲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门,所以房屋过户、拿到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户口就跟着迁过来了。再者,派出所不会在房屋交易之后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迁户口。“因此,如果双方都不留意的话,户口问题自然不会解决,很多有关户口的房屋买卖纠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产生的。” 建议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在“附加条款”中注明户口问题。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可以要求卖方一起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房屋的户籍状况。其次,最好让卖方出示户口本,并留存复印件。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在房子交易以前,最好就户口问题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在合同里注明,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支付需缴纳的购房款。另外,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比如一旦违约赔付多少违约款项等等。”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今后一旦遭遇此类纠纷,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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