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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是有权利享受物业的。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和户主签订的关于房屋管理维修和房屋周围环境的管理约定合同,当户主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租户时,相应的权...
租户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因此物业方面的基本权利同样享有,但有些权利比如说凭产权证落户,是不享有的。另外,如果您本身要对房子内部进行变更,也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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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如果租户交纳了物业费,则租户有权利享受物业提供的基本服务。因为如果业主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那么承租人是直接的物业使用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在一般情形下,物业没有权利清走租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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