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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有哪些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败诉后果就是要承担对应的责任。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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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出售未完成或已完成的房屋,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签订书面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和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十)产权登记相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买卖合同中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等都可以算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中分割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可不可以不执行,要看具体情况的。 1、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债务而故意在离婚协议中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写成夫或妻子的一方财产,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 2、如果确是夫或妻子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不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但是,如果是负债人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离婚协议书中怎么写,负债人的婚前财产,是要被执行的。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以不执行夫或妻另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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