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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情形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非法辞退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
当然不可以无理由辞退,如果没有正常理由,员工可以去劳动部门仲裁的。按照《》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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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法律对试用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任何与法律相违背、相冲突的约定条款均无效。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部门患职业病或者因劳动者受伤而失去劳动力的情况下(三)患病或者非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四)女性员工怀孕期间、生育期间、哺乳期间的情况下(五)在本部门连续工作十五年,退休的法律规定年龄不足的情况下(六十五年)。但上诉并没有约定使用者不能按照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经营私人欺诈,给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使用者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人人提出,拒绝纠正的;(五)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当事人有以上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随意辞退员工。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是对试用期的误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要满足这一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用工风险。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什么是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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