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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与并购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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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形式 1、承担债务式: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兼并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兼并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兼并企业的出资者; 2、出资购买式: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 3、控股式:兼并方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被兼并方的出资者将被兼并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兼并方经营; 5、合并式: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实现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企业兼并重组的形式有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控股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国家是支持企业使用残疾人的,并出台相关政策扶持残疾人就业的,劳动局有责任和义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务。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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