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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
婚后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若未明确声明是借款也未声明赠与男方个人的,应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双方可协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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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因此该房屋产权归前女友个人所有,即便男友付的首付,男友单独支付贷款,也是一样; 2,基于以上分析,除非前女友自愿将房产赠与过户给该男友,否则该男友只能要求前女友返还已付房款,但无权要求房屋产权; 3,首先需要签一个赠与合同,并公证,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一般是这样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们二人共同购买,房产证上登记为你二人。一方婚前所买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即使对方婚后有还贷。婚后购买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父母一般没有份额,他们的出资视为对其子女的赠与。是按男女个一半的财产进行分割。贷款也未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有二人共同偿还。 3.不一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与父母形成的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的房主一般都推定为房主,但能证明登记有错的除外。
首先请明确归还贷款和房屋产权是两个法律问题。根据你的陈述,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属人是该等三人的名字,由此,该房屋的产权归三人共有,你没有该房屋的产权。你讲“提前还贷是由我老公的父母去办理的,但钱大部份都是我婚前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请保留,并确定该等款项在给付时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该三人应该归还你,否则不存在还的问题。婚后还贷行为,如你所说“贷款部份由我老公每月从银行卡中扣除”,请收集你老公还贷的证据。婚后,你老公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其中有你的一半,并用此归还了产证三人的贷款,该笔钱应属三人从你处取得的,这时要看你是否主张你对此等钱的权利了。但是注意,并不因还贷的钱里也有你的钱,你就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即你仍没有产权。由此回答你的问题,如果其父母不能提供还贷的证据,而你主张他们归还你的钱款的(必须有证据),那么其父母并未参与归还贷款,由此他们应该归还该等钱款给你。但该处房产产权与你无关。如果离婚你只能分割婚内财产,此外,你和你老公都无权相互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你好:我老公与其父母在我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首付由其父母出,贷款部份由我老公每月从银行卡中扣除,房产证上写的是其三人的名字,贷款金额是35万元.房子是06年4月份买的,我们是06年12月份结的婚,在婚后我们提前还贷了5万元,提前还贷是由我老公的父母去办理的,但钱大部份都是我婚前的财产.请请问贷款的那35万元是我们婚后我和我老公共同来还的,他父母不参与,但由于房产证上是他们三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实际上等于他父母也参与了还贷如果离婚,在房子上是否有属于我的财产我是不是只能拿还贷部分的四分之一或者说一分钱也没有,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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