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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破产清算时,可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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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算。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您还需咨询可以查看我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
第一,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力支付工资并且就推迟支付工资事宜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的,这两种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迟延支付工资。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第二,在单位的情况下,构成违法,您可以以单位违法为由要求与单位解除,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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