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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行为,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公司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等进行,程序必须合法,如果解除程序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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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如果一个劳动合同到期,而双方又没有续订和其他依法应延期的情况;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可以终止; 3、合同的目的实现,有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在一定的工作完成后,合同即行终止; 4、签约雇员退休或者死亡; 5、用人单位不再存在了,例如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被兼并、解散、关闭等。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它是指在一个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全部履行之前,签约当事人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因发生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某种原因,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的情况有两种: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 (1)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 (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依法定程序经济性裁员。 2、根据不同情况,劳动者可提前通知或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行为,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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