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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是否属于工伤应当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用人单位作出的属于工伤的决定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仅由用人单位决定,一旦用人单...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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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下列费用:一、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护理费;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三、难以安排工作,退出劳动岗位的五、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掏腰包。所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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