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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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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不能异地办理,具体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上海新生儿户口处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资料 2、入籍地公安派出所审查资料是否齐全 3、派出所审查资料是否符合条件 4、符合条件的得分(县)局审查 5、分局审查资料是否符合条件 6、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上海新生儿户口处理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书》 2、父母的结婚证书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外省市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材料; 4、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家长书面申请;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关系凭证; 7、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8、婴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海)外出生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发行出生情况认证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9、集体户籍管理机构同意入籍意见书 1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最新的江阴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是非婚生育出生的人员,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1)父母扶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直接扶养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4)非婚生育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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