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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后...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怀孕为由调岗降薪,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岗降薪。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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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7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妇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根据《》规定,变更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情况下,不管女职工是否处于孕期,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都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未经协商,用人单位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将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另外,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的这一特别规定,保护期限从女职工怀孕开始,要一直持续到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如果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女职工工资,都涉嫌违法。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怀孕为由调岗降薪,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岗降薪。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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