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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办,但是比较麻烦,要补相关的手续,各地的具体执行标准不一样。 2、通常而言《预售合同》丢了不要紧,因为房管局的那份已经备案登记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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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有手续,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为准。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二、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合同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还需要商品房一切手续。如果当事人购买的是开发商的房产,就需要开发商的所的土地、修建、报批、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预售等等手续。并且购开发商的房产,开发商是要负责办理房产证的,是不需要当事人去办理房产证,只需要当事人配合办理。如果当事人是购的二手房产,就需要原房产的房产证、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买卖双身份证,并一同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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