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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对于因意外事故而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再按照法律来判断。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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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一般由实际持有人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依您所述:“我是买方。买的房子已经和中介、卖方代理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又和卖方在房屋交易中心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申请银行贷款等待审批通过。现在,因为当时的卖方是房主的代理人,房主欠代理人的钱用房子抵押,现在房主正在筹钱想赎回房子,代理人说贷款审批的过程太慢,可能等不了了,房子也不打算卖给我了。我要怎么办?”的问题,我们给您的回答及建议如下: 一、卖方代理人与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有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其对于房屋的处分行为是否为有权处分? 三、房屋买卖合同中具体约定了哪些内容? 四、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完全有效,则卖方现在不能将房屋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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