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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仲裁时效,自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为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
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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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机构是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可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仅存在于劳动关系中。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下面就是劳动关系协调机构的作用了:1、职业培训(政府组织,政府主导);、 2、就业服务: (1)就业信息指导;(2)劳动力市场价格指导;(3)失业预警监测;(4)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3、失业救济: (1)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缺席; (2)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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