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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先到劳动局去进行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需要根据伤情来确定时间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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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后果都没有、即房产证办好了一直没拿是没什么问题的,只要房产证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就可以领取了、不用交保管费、罚款之类的。
1、根据问题描述,应不属于诈骗、2、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观目的,使用了虚构事实或捏造事实的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诈骗受害人财物,属于诈骗。问题的描述的情形,对书写了欠条,不构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观目的,且先给货,欠货款,也应当是取得作为货主当事人的同意,未发现任何对方当事人使用虚构事实或捏造事实的情节表述,故认定其行为应不构成诈骗,双方属于民事纠纷问题。3、当事人作为享有债权的一方,应持欠条等合法有效证据,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还钱,交涉未果,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
公司是以工商登记的注册信息为准,可是可以对抗第三人的。 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会或是董事人任命的,他对外代表公司的。公章、证照由谁管理是由公司章程决定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权力说这个章就是由你管的。 2、你们既然把股份分配好了,都用该公司的名义做生意,以后发生了事情,债权债务都是由公司承担,起诉的话,肯定是找法人定代表人和公司。 其实,你做为公司法人该公司也是由你一手成立的,怎么能这样让一个外人随意拿公司名字去接业务,以后发生任何纠纷都是找公司的。你那个朋友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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