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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护理费: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经过鉴定按照护理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
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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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工伤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工资标准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
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6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视同工伤范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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