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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北京市生育津贴男方如下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
1.按现行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晚育(即女满24周岁、男满25周岁, 第一胎)的话,可申领一个月的晚育津贴。不满足晚育条件,则领取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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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2)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3)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文件,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我国2018年北京市生育津贴文件的回答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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