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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出让)1、申请书;2、环保局:环评批复;3、发改局:立项文件;4、规划局: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转让) 1、申请书; 2、环境保护局:环境评价认可 3、发展改革局:立项文件 4、计划局: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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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逐级报有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未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发出之日起12个月(各地规定可能不同)内,依法动工开发建设。若逾期不建设的话,会缴纳一定金额的闲置费,再次逾期不建设就有可能收回用地。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申请。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逐级报有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未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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