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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1.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也是有法律依据。 但竞限费用,一般不支持的。 2.2年内加班时间和加班费数额,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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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所以,只有你的行为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且,还有依法解除。5、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工会征求意见而直接解除,在解除的程序上也是违法的,仍然是违法解除。6、因此,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7、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现在是这样考勤的,每天每个部门派一个人考勤,看到来了就说明出勤了记入考勤表,是否出勤由他们说了算。现在我因为现在和公司有一些劳动争议没达成一致,我现在担心以下问题: 1、他可以造一张出勤表说我没有出勤,属于旷工。 2、到时我说没旷工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到时公司就可以以我旷工为由开除我并要我承担违约金和公司损失怎么办?1、你的担心是有道理的;2、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出勤证明,就是你自己做一张表要对方签名或打钩;3、这样可以免除你的担心
1。公司此行为是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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