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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居间合同是当购房者选择通过中介买房时必须要签订的文件之一,它可以约束中介的行为,避免让一些不法中介钻空子...
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先看中介的资质,明确中介费用;第二双方材料都要提供正确,第三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一定要确认好,量力而行,最后一点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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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签订居间合同,最重要的是注意保密约定及支付条件的约定。第一,保密。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支付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同时,需要对合同成立进行定义,即委托人要求居间人提供哪些其他的服务都需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谨慎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实践中不乏中介公司人员卷款而逃的案例。 (二)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根据相关规定,买卖中介费不超过成交价的2%,也就是说对于买卖其中一方,最多只能收取1%的中介费,另外要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 (三)明确买卖双方资料。这个方面主要是出卖方,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有无抵押等相关资料(应要求房产中介出具该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俗称“产调”)对于买方也就是身份证明。 (四)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定金。那么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尾款等款项。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的“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五)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都是要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给自己留有时间和空间;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六)交房要明确时间,逾期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备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户口最好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一定要千万注意。 其实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交易条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尚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条件时,由其中一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条件,若对方能够接受并签署,则视为双方对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签订居间合同,最重要的是注意保密约定及支付条件的约定。第一,保密。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支付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同时,需要对合同成立进行定义,即委托人要求居间人提供哪些其他的服务都需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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